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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如何办理 交通肇事罪共犯怎么区分

发布时间:02月06日 来源: 建平律所王东元团队
[导读]:  建平律所王东元团队,沧州危险驾驶罪专业律师,现执业于河北建平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

 建平律所王东元团队,沧州危险驾驶罪专业律师,现执业于河北建平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如何办理

  很多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或者其家人朋友被刑拘后,见到律师的第一个问题是;可不可以保释;。在我国法律中是没有;保释;这个专有名词的,在中国,对已经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变更为非羁押状态的专业名词叫;取保候审;那么交通肇事罪逃逸怎么量刑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如何办理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交通肇事罪逃逸怎么量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二、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如何办理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4、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情形的,或者案件已经办结的,原决定机关应当作出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通知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

  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逃避侦查、暴力犯罪等不能取保候审。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如何办理;等相关法律知识。当然,及时聘请律师会见,了解案情,依法、及时申请取保才是明智之举。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交通肇事罪共犯怎么区分

  交通肇事是经常出现的,开车撞人,撞伤逃逸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尽管法律对此有着规定,但还是有人会因为各种原因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对于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怎么区分呢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交通肇事罪共犯怎么区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肇事罪的定义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

  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的:死亡三人以上;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且无能力赔偿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严重超载驾驶的;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下列行为之一,视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

  2 负事故同等的:死亡六人以上;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在六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且无能力赔偿。

  三、交通肇事罪共犯怎么区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1、我国现行刑法对共同犯罪及共同过失犯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共同犯罪的定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该条款揭示了共同犯罪必须具备的三个要件:

  二人以上,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年龄、具有刑事能力的人或者单位;

  共同的犯罪行为,从犯罪的客观要件上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个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他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

  共同的犯罪故意。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构成共同犯罪必须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认识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和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同时,尽管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在国外是个颇有争论的问题,在我国国内也有不同意见,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还是规定了,;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这就明确把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排除在共同犯罪之外。因为共同犯罪的特点是二人以上通过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人的行为形成一个共同的有机整体,因而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并且在共同过失犯罪中,不存在主犯、从犯、教唆犯的区分,只存在过失大小的差别,因而也不需要对他们以共同犯罪论处,而只根据各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刑事就可以了。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交通肇事罪共犯怎么区分的相关内容。遵守交通规则是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做到的,只有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才能确保大家平安出行。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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